1月14日,據證券時報獲悉,深圳市正在開展建立二手房指導價格相關制度的研究工作,目前暫無出臺的相關時間表,該制度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穩定深圳市二手商品房價格、穩定深圳市商品房市場預期。
如果成真,那么這將是樓市又一重磅大招。
眾所周知,現在新房價格普遍限價,而二手房價格沒有任何限制,結果新房二手房價格倒掛,同區域的二手房價格高于新房。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,2019年11月份,深圳新房價格同比上漲3.3%,二手房價格上漲6.4%,可見,二手房價格差不多是新房價格漲幅的一倍。
其實,深圳房價漲幅實際情況可能還高一些,據數據寶追蹤的《2019年320個城市房價排行榜》數據顯示:2019年底,深圳二手房均價達到65516元,同比上漲8.65%,在北京上海房價下跌或漲幅回落的情況下,深圳一躍成為全國房價最高的城市。
據悉,深圳去年底的二手房均價,比北京貴2500元,高出上海20%多,是廣州的近兩倍,是杭州的兩倍多。
深圳房價上漲的原因有很多,最主要是深圳地方太小,在一二線城市里除了廈門,就是深圳了吧,住宅土地供應太小再加上人口不斷流入導致供不應求,所以你看到國內買房最難負擔的城市就是這兩個。
更為重要的是,深圳先行示范區文件的發布,讓深圳的定位大幅提高,從國內一線城市向國際一線城市邁進。
但是先行示范區,顯然不能成為房價的示范區,而應該成為高質量發展的示范區。2016年那波全國樓市牛,就是先于深圳的。在其他城市房價普遍進入調整的情況下,深圳獨具一格,當然得成為打壓的對象。
早前,深圳一些小區“集體漲價”被限制交易就可以視為第一槍,但是這對穩定房地產市場來說作用還是比較有限,比如深圳全市性綜合指標房價年度漲幅目標是5%,但實際情況上,二手房價格遠高于5%。
那怎么辦?
或許就是二手房也參考新房那樣限價,但是二手房個體性比較強,政府很難對賣方有更多的約束,很大的可能就是設立一個舉報機制,比如某一個小區年度房價漲幅超過5%就可以進行投訴等,當然這只是猜測,具體最后的舉措是怎樣以后才知道。
我認為,今后包括深圳這樣的核心城市,今后將會進入慢漲的格局(部分地區除外,比如深圳光明區,去年漲幅就超過30%)。所謂慢漲就是不能像以前那樣的瘋漲,必須在GDP增長以及居民收入增長相匹配,深圳2019年GDP增長預期是7%左右,2019年前三季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義增長8.6%,就是未來房價漲幅需要控制在這范圍,要不然會出問題。
因為這考慮到居民負擔、居住成本以及城市競爭力。深圳目前的居民杠桿率(居民負債/GDP)超過了80%。國際平均水平是62.1%,簡單說就是深圳居民的欠錢多,那欠的錢主要是什么?當然是房貸。過去的經歷說明,居民杠桿率和房價息息相關,你看,房價漲得最快的時候,往往也是居民債務增長最快的時候。

銀保監會最新發布的文件再度表明要抑制居民杠桿率過快增長。在我看來,抑制居民杠桿率過快增長就必須得抑制房價過快上漲。從國外房價趨勢來看,中心城市房價上漲是沒有頂的,關鍵是上漲的幅度,所以買房盡量考慮京津冀、長江經濟帶、粵港澳大灣區這些城市群里面的房子,雖然不意味可能大漲,但起碼能保值,因為人都是往這里走,這里都沒有潛力,還有哪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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